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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炎(727~781)
中国唐代财政改革家 ,两税法的倡行人 。字公南 。凤翔(今陕西凤翔)人。唐德宗时任宰相约两年,在财政方面进行了重要改革。他将国家赋税从归皇帝私有、由宦官掌握的大盈库收归国库大藏库,恢复了安史之乱前国家公赋与皇帝私藏分管的制度,维护了国家公赋收支独立的原则。建中元年(780) ,杨炎主持在全国施行两税法 。他提出与西周以后的“量入为出”原则相对立的“量出为入”的财政概念;并主张“人无丁(丁男)、中(中男),以贫富为差”,作为两税法的课税基础,抛弃了唐代原来以人丁为征课标准的租庸调制,以土地、业产等财富的多寡,按每户的贫富差别进行课征。这使得封建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削弱,适应了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。计资而税的两税法代替西晋以来计丁而税的制度,是一项带有划时代意义的措施,在中国财政思想史上是一个大突破。两税法还采用以钱定税的原则,除谷米外,均按田亩计算货币缴纳,反映了唐代中叶货币经济的发展。两税法大为简化了税制,便利了租税的征收,免去了税吏许多催索的苛扰,不但使国家的财政收入增加,而且也减轻了人民负担。
杨炎(727年-781年),字公南,凤翔天兴人(今陕西)是中国唐朝中期的政治家,的创造和推行者。
杨炎最初被河西节度使招募为书记官而进入仕途,後进入中央,官至中书舍人,後因与宰相元载同乡,受重用成为吏部侍郎,777年(大历12年)因元载失势被杀,他被迁连降为道州司马,唐德宗即位(779年),被宰相推荐,任命为,(即宰相),次年建议推行两税法,使当时受割据而财用不足的唐朝政府有所助益,後崔佑甫并病而不参与政事,杨炎开始独权,并趁机陷害同样对唐朝理财有功,当初办理元载案件的,使之被冤杀。此事造成德宗对他逐渐的不满,开始另用为相分其权力,加上他意图中央集权的政策为各藩镇所不满造成了河北、河南潘镇的联合叛乱,最後德宗听信卢杞之言,将之流於崖州司马,并在途中被赐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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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充
杨炎
[唐](公元七二七年至七八一年)字公南,凤翔天兴人。生于唐玄宗开元十五年,卒于德宗建中二年,年五十五岁。美须眉,峻风寓,文藻雄丽,豪爽尚气。父丧庐墓,号慕不废声。河西节度使吕崇辟掌书记。德宗时,累拜门下侍郎,同中书门下平章事。作两税法,一变租庸调旧制。当时便之。初炎矫饬志节,颇得名。后党元载,坐贬。及得政,睚眦必仇,果于用私。以刘晏劾载及己,贬晏忠州,诬而杀之。及罢相,为庐杞所构,赐死。后诏复官,谥平厉。炎着有文集十卷,制集十卷,《新唐书艺文志》系苏弁所编,并行于世。